我们不需要非议物之恋,不需要扯到“玩物丧志”之类的古训,虽说“玩物”跟“丧志”之间的壁垒有时并不那么森严,但玩物跟丧志之间毕竟没有多少必然联系。
对“爱物”迷恋到如醉若痴,乃至由此而成名成家抑或家破人亡的事,古来其例比比。此等事情我向来取“一分为二”的态度,以为若在包括文人在内的一般人,原无所谓,他弄成酒仙茶圣、弄到梅妻鹤子的地步,既于己无损也碍不着别人。即如今之爱足球,只要不弄得精神分裂弄成足球流氓,别人不必质疑。至于帝王之家权势之门,则确实有些不同,须得留心一点,免得造出“好细腰”以及“花石纲”一类的后果。
这自然只是大而化之的一面观,并非说一般人的物之恋就存在真假美丑善恶之辨。一如前些年都市兴起宠物热,不妨视为一种表征———跟物质生活一起高涨的精神需求的一种表征;可把它一概说成是人类心灵向大自然回归的现象还是未免过分武断了一些,足资证明的,便有在某些城市广场放养的鸽们的坎坷遭遇,离跟人“和谐相处”的境地还远哉遥遥得很。更无论老少爷们提个很古典或者很现代的笼子,让那笼中鸟囚犯似地蹲着,芳官棋官们似地唱着,“自然”么?“和谐”么?还是扭曲自然、扼杀那自然天性呢?
这就不如古之雅者来得明白。他们欣赏的是“鸟鸣树枝间”、“月出惊山鸟”、“古木鸣寒鸟”、“鸟来鸟去山色里”、“白鸟一双临水色”……若是提到笼中鸟,都会有些微词横在其间的。李笠翁主张爱鸟,“则先鸟而起”,自然是到自然间欣赏去;郑板桥告曰“养鸟莫如多种树”,明白宣称“不得笼中养鸟”。或以为这不切实际,今之都市人岂能自说自话地去随意“种树”?岂能有条件“起早”远涉郊野去“爱鸟”?言下便有了“余不得已也”的意思。于此,昔日对“提着鸟笼的”、“看了最不喜欢”的周作人先生,就准备好了答辞似地发过话:“作不必要的恶事的人比为生活所迫不得已而作恶者更为可恶。”话是说得“稍有火气”了点,可你不妨一直怀疑到这话里包涵的某种哲学或参与过他自身悲剧的酿制,却难以否认其对笼中养鸟的訾议。难以否认“笼中养鸟”实在并不是什么“迫不得已”的事体。我们如此,而西人也好不到哪里去,他们对环境的作践造成鸟们、鱼们集体自杀的事也并不鲜见。只是比较之下,究属有明白的一面,比如他们的阳台上或有各种鸟类飞来飞去,只因阳台上虽无鸟笼却有鸟食备着。这样说并非主张“西化”,并非主张大伙儿立马开笼放生,对于一些在笼中丧失自食其力能耐的鸟们,这放生或许无异于“放死”。我只是觉得如果社会和个人都来积极地为爱鸟、为跟鸟的自然和谐相处创设条件和气氛,笼中养鸟这一“历史问题”该是可以“历史”地得到解决的。
养狗是有所不同的。自从狼性转化成狗性之后,这被畜养、被豢养就本不悖拗其天性,为狗者本性就是要求仗仗人势,成为无人养的野狗,倒反而显见得可怜可悲,弄不好还会因丧家而扰乱了治安,做出些损害人类的坏事来。所以对于宠狗热的兴起,是该有“区别对待”、“商量着办”的余地,未可一概明令禁止。
但时下养狗似不完全等于爱狗,正如时下许多女士先生嘴里冷不丁就会冒出些个“OK”、“BYEBYE”,却并不等于酷爱英语一样。大体有种“赶时髦”、“摆味儿”的潜在心理支配着。
旧时十里洋场不乏一些夫人小姐抱着、牵着一只小狗招摇过市,我们的电话电视里表现某类人物就曾风行过这个“小道具”,久而久之,这在人们的心目中便成了一种“身份”的标志。过去我们看不惯,用了“土冒”的眼光;如今眼界拓宽了,实力和身份也上来了,便“跟着干”,花四位数五位数购一宠物的大有人在。对这种现象你大可不必置喙,难道我们会背时到据此去批判奢侈的资产者思想去反修防修么?
我之所以提到这等事,是缘自大街上的一次邂逅:那日那位从头到腿一律名牌包装严实的妇女———我所以说“从头到腿”而不用现成的“从头到脚”,是因为她脚下穿的是双拖鞋,这鞋看不出是不是名牌———手里牵着一条小狮毛狗,看上去原蛮气派的。不料这狗不争气,不是训练有素的那一类,一路走一路东嗅西嗅,一路很不得体地吠吠狺狺不说,碰到路边的一只清洁箱竟死赖着不走,直要往里钻,惹得那女主人破口大骂起来。顿时感到很煞风景,那看上去像只灰狗的白狗固然让人觉得缺少一点绅士的文明,那一身珠光宝气的主人也实在失落了许多“有产者”的风姿并华贵气度。当下就想,宠物即使仅仅作为外包装,也并非不可以的。问题是外部包装跟“内部治理”有时是应该配套,需得“一起抓”的;否则,那内里的东西一不小心也会向外面戳出来,弄得里外不是味儿。
我们不需要非议物之恋,不需要扯到“玩物丧志”之类的古训,虽说“玩物”跟“丧志”之间的壁垒有时并不那么森严,但玩物跟丧志之间毕竟没有多少必然联系。目下从集古玩、集字画、集火花、集石子、集邮票,一直集到内外历代钱币、古今各色鞋帽乃至各大宾馆的信纸信封、各处酒家的餐巾筷套,都不失意义,撇开认识历史、丰富知识、增进见识不谈,单单让情感有个寄托也就算得一件好事。问题恐怕还在于爱的“真”的考辨和爱的“度”的把握。身外之物的兴趣跟自身建设的要求有时并不是总同步共荣,更何况失度的物之恋有时竟能致疾呢?“嗜异症”不就是一种“物之恋”导致的需得就医的疾患么?社会并不一般地鼓励物之恋,人们常常引淡泊身外之物为高格,大体也包含了这点因由在。至于时下商家把孩子的文具也造成玩具,造成诱使小学生把玩不已的“爱物”,事情就更有点超常出格,怕是含糊不得、该诉诸法规的了。